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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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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12-03-08
名称: 南山公安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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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公安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0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南山公安分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南山公安分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基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存在不足及下步计划等三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基本概述

  2011年,南山公安分局按照“民意指导警务”理念,紧密结合社会建设和治安管理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推进“阳光警务”监督建设,不断打造阳光管理、阳光执法、阳光服务的南山警队。全年,分局没有接报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没有接到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接报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一)深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分局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各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分局相关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提高全警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深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分局继续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具体、及时便民、民主监督的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外,凡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全部根据规定通过分局互联网和内网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能。(三)深入优化硬件建设。分局出入境部门通过虚心向办证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因地制宜对办证大厅进行升级改造,相应增设了礼仪服务引导、取号分流引导、区域功能讲解等多个岗位,强化了商务中心的便民功能,通过增加受理和发证窗口的数量,努力减少了群众排队等候等实际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2011年,分局紧紧抓住“大运服务年”这一工作契机,在抓好警务宣传、办事流程、案件审理等常规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了大运服务、居住证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服务了辖区群众。据统计,全年共召开新闻通气会6次,在各类媒体发布警务信息2300余条,通过咨询电话、网络答疑、公布信息4000余人次。(一)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在完善重大警务新闻发布会制度的前提下,分局建立了“警务宣传进社区”机制,每周组织宣传车深入工厂、学校、公司、社区、广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讲解治安防范常识,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意识。(二)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分局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明察暗访工作制度,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改进完善公开工作。同时,分局建立责任追究和“买单”制度。对应公开事项未依时公开、公开内容不真实、不按规定形式公开的,坚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严格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年底,分局在全市率先推出了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许可“快审快验”的便民措施。其中消防设计审核由20个工作日(备案抽查3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消防验收由20个工作日(备案抽查3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高了行政工作效率。

  三、存在不足及下步计划

  去年,分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老百姓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分局出入境和人口科与派出所户政窗口的联动服务还有待完善,少数单位的警务公开栏内容还不够全面等等。下一步,分局将继续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指导思想,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上级的信息公开规定,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打造“阳光警务”。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