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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是否需要翻译成中文?

时间:2022-03-03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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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全文同等格式翻译成中文。当事人未同时提交证件证明材料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由当事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者当地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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