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三道关口” 抓实问题线索管理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切实履行线索管理的重要职责,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坚持把好问题线索的筛选、处置、监督等关键环节,形成问题线索全周期闭环管理,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做实线索筛选,把好入口关。高质量的问题线索材料是监督精准化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未加甄别筛选,导致个别无实质内容、重复反映的问题线索材料进入处置环节,不仅占用了大量时间精力和有限的监督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针对此问题,牡丹江市纪委监委细化完善工作流程,构建了信访、案管、监督检查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相互监督的甄别筛选机制,规范标准、程序、报批权限,明确集体研判、领导监督、对账销号等监督制约程序,有效提高甄别筛选质效。2023年,牡丹江市纪委监委经甄别筛选程序不作为问题线索予以处置169件,做到了质量不高的线索材料“筛得出”,重要问题线索“选得准”,从源头上提升问题线索质量。

  做细线索研判,把好处置关。线索处置的及时性、准确性,直接影响监督工作质效。牡丹江市纪委监委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案管部门线上监督、承办部门线下统筹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体系。一方面,案件监督管理室聚焦线索处置时效开展线上督办,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接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问题线索后,一个月内未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提出处置意见的,通过案件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点对点”督办,并对线索处置当月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其严格时限要求,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另一方面,承办部门用足用好“侧面了解”,在研判既往问题线索的基础上,通过调取资料、查询廉政档案等方式进行侧面了解,并结合当地政治生态等情况,研究提出处置意见。

  做深线索管理,把好督办关。线索办理效率关乎监督工作成效是否能够及时彰显。牡丹江市纪委监委聚焦提升问题线索办理效率,构建“三方”督办体系,及时督促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一是领导督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常态化听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既商讨研究问题,指明工作重点,又督促及时规范办理。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严管所辖,经常性问情况、督进度、提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案管部门督办。案管部门积极发挥督促办理职能,全面掌握线索存量、增量及办理情况,加强对线索的全面督办。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为依托,定期与各承办室进行对账,动态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展,对临期未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统计汇总呈报,并下发工作提示,书面督办。三是监督检查部门督办。压实各监督检查部门职责,督促其加强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指导、督办,特别是对上级转交办、巡视巡察移交等重要问题线索加快办理,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