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集中分析研判 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纪委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集中分析研判制度,对所接收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类提出初步拟办建议,并定期召开集体研判会,形成处置意见供主要领导决策,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从接收到承办的流转时间缩短了38%。

  该区纪委对信访举报对象或反映的问题属于街道纪工委受理范围的一般性问题,转街道纪工委办理;对信访举报对象或反映的问题虽属街道纪工委受理范围,但线索清晰、具体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区纪委可直接查处;对信访举报对象为区管党组织、党员干部,一般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信访举报反映申诉、复查类问题,转案件审理室办理;对信访举报反映涉及“四风”的问题以及举报对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转党风政风监督室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办理;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转至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

  研判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该区纪委信访室具体负责组织,分管区纪委领导、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加,集体研究讨论并形成处置建议后,按程序报主要领导审批,信访举报件在领导批示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办到位。自今年7月实施此制度以来,坪山区纪委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从接收到分办、承办部门的流转周期,由原平均13日/件缩短至平均8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