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议汇】保持警觉,对“安排”说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近日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4起涉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多地也通报过一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接受安排”的情况屡屡出现。种种“安排”不论形式如何变化、花样如何翻新,本质上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交易性。对于这些“安排”,党员干部应当保持高度警觉。本期“廉议汇”就该话题邀请3位嘉宾进行讨论。

  杨鹏(广东深圳 公务员):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手握权力,极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从送钱送物到安排旅游、娱乐、健身等,一些作风顽疾改头换面、由明转暗,反映了纠“四风”、树新风的长期性、艰巨性依然不能低估。

  党员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安排”实为“陷阱”,“接受安排”实为“掉入陷阱”。要冷静思考,为什么他人会安排你去旅游、娱乐?难道真的是“人傻钱多”、无欲无求?自己真的心安理得、受之无愧?要保持对“安排”的高度警觉,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高度自律。

  苑广阔(广西桂林 职员):对于一些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购物等活动安排,党员干部如果不拒绝而是“笑纳”,那么所谓的“安排”,也就异化为一种“交易”。

  如果能够坚守法律底线,不触碰纪律红线,那么任由谁也“安排”不了。一些人并非分辨不出来这些“安排”是不正常的,是需要拒绝的,之所以不够警觉,说到底还是党性与原则意识不强,还是因为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进行某种交换。一旦东窗事发,弄得身败名裂,就后悔莫及了。

  周佐(广东深圳 政府工作人员):“安排”与“接受安排”,说到底就是一种“权”和“利”的交易关系。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哪怕是接受一次不起眼的“安排”,也是一次底线的突破,就是违纪到违法的肇始;每一次的“安排”,都是围猎干部的圈套、拉拢腐蚀干部的催化剂。

  广大领导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对所有“安排”说不。


  稳得住心神 守得住清白

  ■ 清风扬

  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

  一些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实质上就是松动了廉洁自律的“阀门”,没有真正将纪律烙印在内心深处。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对方之所以愿意提供“免费午餐”,无非是看中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一旦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那么“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就会变为现实。

  “接受安排”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有着极强的因果关系。接受了“安排”,得到了好处,往往就得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即使是一时不求回报的“安排”,都可能是对方的“长线投资”。

  对此,领导干部理应保持清醒警觉,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各种“安排”,无论是什么标准,无论是什么场景,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就一概不能接受。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纪律甚至法律责任。

  领导干部应坚持群众立场,厘清公私界限,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有交集没有交换,有交往没有交易。如此,说话做事才会更硬气,干事创业才会更有胆气,为官从政才会更有底气。

  朱熹说,“内无妄思,外无妄动”。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