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身边:党员干部春节期间人情交往要注意什么

  【我该怎么办】

  春节将至,又到了走亲访友、娱乐聚会时间。这不,最近,某区直单位科室主任老张就收到了不少朋友的邀请,有的请老张去旅游,有的要来上门拜年,还有的要约着吃饭。面对这些难却的盛情,老张虽然想跟他们热闹一下,但又怕不小心踩了纪律的红线。那么,身为党员干部的老张,过年期间的人情交往要注意哪些呢?

  【“纪律君”如是说】

  春节是万家团圆、走亲访友的时候,也是违规收送礼品、宴请等作风“节日病”的高发期。针对这一问题,中央纪委近年来三令五申,严加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除了收送财物方面,过年期间参加聚会、娱乐等活动也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由此看来,过年期间,老张只要紧绷纪律这根弦,就能过个既祥和又轻松的节日了。

  【相关案例】

  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浙江省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小青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代表上门拜年所送加油卡2张2000元、礼金2000元和手机1部。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延伸阅读】

  春节期间,忙碌了一年的党员干部与家人共享天伦、与亲友共叙情谊本是人之常情,亲友之间道一声问候,馈赠一点薄礼也无可非议。但逢年过节也正是落实作风建设的重要节点。从近年来披露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不少就始于逢年过节所谓的“人情往来”。个别人把春节当成了拉关系的契机,假借节日礼尚往来之名,把“礼”变成了谋求私利的“敲门砖”“铺路石”。那么,党员干部该如何过好这个年?

  面对“拜年饭局”“同学聚会”“红包利是”等形形色色糖衣炮弹的进攻,党员干部要想过好节就要做到把住自家的“门”,不收非分之礼;管住自己的“嘴”,不吃不明之宴;管住自己的“手”,不接非分之财;管住自己的“腿”,不进是非之地;管好下属家人,不借自己的“光”,过个清清爽爽、风清气正的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