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城管(执法)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9月7日,在南山区城管(执法)局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监察法知识讲座上,台下座无虚席,该局全体党员干部、在编人员共220余人都在认真聆听四川大学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万毅教授的监察法讲座。

  这是该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一个工作缩影。自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以来,该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领导班子组成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个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突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等教育内容,共安排了12项重点活动。

  据悉,局机关纪委通过“六个一”活动,即配齐一套学习资料、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作一块宣传展板、悬挂一条宣传横幅、组织一次知识考试等,迅速在全局开展监察法学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监察法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活动,实现以考促学、以赛促学的目的。

  下一步,该局将通过制作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展板、在所属公园部分LED宣传牌滚动播出监察法宣传标语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