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南头派出所民警曾衍亮等3人玩忽职守被党纪处分

日前,南山区纪委联合南山公安分局纪委对南山区南头派出所民警曾衍亮、林思荣,区禁毒大队民警佘志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曾衍亮、林思荣、佘志明在办理吸毒治安案件过程中玩忽职守,致使群众被扣上吸毒黑锅长达四年之久得不到及时纠正,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曾衍亮、林思荣、佘志明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了群众利益,给党和国家造成较大影响,已构成玩忽职守错误,应追究其党纪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曾衍亮、佘志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林思荣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3名民警的3名相关责任领导予以了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