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韩江韩江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十二年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韩江,以及中国科技开发院原副院长、原副总经理谭立民受贿一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韩江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谭立民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