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巩固深化提升“点题整治”工作,从群众信访诉求中筛选典型问题跟踪督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如下:

  1. 福清市城头镇彭洋村村委会原主任张秀平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收受工程承包方贿赂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张秀平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彭洋村“美丽乡村”“生命公园”及“新建新村部”等工程项目的承接、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工程承包方提供关照,并多次收受承包方送款合计6.5万元(人民币,下同)。2022年6月,张秀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南安市九都镇秋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世电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黄世电未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以借款、预付款、工程款等名义3次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37万元,用于个人银行贷款短期周转后,再将款项存入村委会账户中。2021年11月,黄世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建瓯市南雅镇林场原主任余深华侵占五保户存款问题。2020年6月至7月,余深华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开具林场委托书,通过向银行挂失销卡的方式,冒领林场两名死亡五保户银行存款3.0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1年10月,余深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4. 武平县岩前镇龙井村党支部原委员、原国土协管员曾连秀优亲厚友问题。2019年2月,曾连秀利用填报拆迁户旧村复垦补偿协议书的职务便利,帮助亲属调增补偿标准较高的旧宅住房及宅基地面积,调减补偿标准较低的门坪面积,在补偿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违规多领补偿金2.37万元。2021年11月,曾连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亲属违规领取的补偿金予以收缴。

  


(福建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