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校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完全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有关事项,逐项对照,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进我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巡察提出的3大项15小项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共修订完善制度35项,谈话提醒有关人员26次。

  二、具体整改事项情况

  (一)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够严格

  1.针对“未按要求通过校务委员会进行议事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设立校务委员会。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推动设立校委会。按照《条例》第九条“党校(行政学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院)委会〕领导体制。校(院)委会全面领导校(院)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政府)任命。校(院)委会工作由校长(院长)或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主持”的要求,已向区委请示。二是提高会议记录质量。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原汁原味地记录会议过程、集体讨论过程,完整详实的呈现会议情况,做好参会人员登记,严格执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不定期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抽查,规范管理,时刻绷紧“质量”这根弦。

  2.针对“未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理解领会,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计划。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活动,配备专人作为学习秘书,具体负责工作的落实。

  3.针对“未充分发挥思想阵地作用” 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有关要求。主动与区领导对接联系,在培训班课程设计上加入区领导到党校上课的内容,落实好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形成完整记录,包括图像资料、文档资料等。今年6月29日,时任区委书记王强到校授课《践行南山新时代“五种精神”》;9月14日湘岳区长到校授课《正视成绩,找准差距》;9月25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王小蓉围绕“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二是多种形式落实制度要求。邀请区领导到党校上课、开班、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落实制度要求。同时对区领导到校参加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求相应科室做好记录并移交办公室归档。三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了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形成机制。

  (二)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严以治校有所缺失

  1.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并认真落实。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要带头做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鼓励引导参会人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提升辣味,消除隔阂,增进共识,促进发展。今年以来我校已经召开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0次、党课5次、志愿活动5次,行·在南山活动7次、学习日28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将42名党员分成3个党小组,指定小组组长牵头落实各项小组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目前3个党小组已经开展活动共7次。

  2.针对“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提高工作标准,切实增加干部谈话次数,加强针对性,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提醒,并对谈话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截至目前班子成员与干部谈话26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与干部谈话10次。

  3.针对“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联系,通盘考虑,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在编制允许范围内,申请招聘35岁以下博士3名,引进博士等高端人才,进一步降低年龄结构,等待区委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实施。同时制定专职教师和工作人员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鼓励党校员工参与区内重大工作,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干部。

  4.针对“人事劳资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跟进,及时对接最新要求。工作要更加仔细认真,提高工作标准,做到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事劳资工作的培训和管理,加强与区政府各业务指导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做到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

  5.针对“教师外出授课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教师外出授课管理制度和外请教师授课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外请师资和校内师资授课都进行规范登记管理,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

  6.针对“请休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掌握公职人员请休假有关制度严格管理请休假。二是追回多发的费用。追回多发的应休未休年假报酬及全勤奖,均已上缴国库。三是完善请休假登记系统。进一步优化企业微信系统设置,请休假一律进行网上申报,聘用人员全勤奖及教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的发放严格按照系统内请休假明细进行统计和发放。

  7.针对“出国出境证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上缴。责令上缴有关证照,现已全部上缴,规范管理。二是约谈有关人员。对延期上缴证照的有关人员,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志分别约谈,并写情况说明,严肃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相关纪律。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我校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回国(境)后7日内应按规定将所持证照归还,未按时归还的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提醒,现在各类证照统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资产管理不善

  1.针对“招标采购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管理。积极与财政、采购等单位沟通,要邀请其对我校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把握好最新政策要求。二是完善制度。对我校采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自行采购的流程规范,对采购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界定,原则上要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供应商的方案,保存好原始资料,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加强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核。对货物采购的供应商资质进行预审核,对其货物品质、经营范围、商业信用等进行详细了解,综合考虑是否作为采购对象。

  2.针对“经费使用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培训有关规定。深入学习培训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培训费的管理和支出的审核工作。追回相关费用并上缴国库。二是加强工会的组织和管理。对工会成员的各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对开展的工会活动,安排专人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记录和留影保存,对工会的各项工作,会议、活动等,形成档案备查。对工会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区总工会的指导实施。工会经费报销的有关资料文件,进行规范和留存,避免档案的缺失。

  3.针对“资金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补充协议。现合同期限届满,并已完成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约定,将结余款转至本年度使用,二是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合同到期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及有关规定收回有关结余资金,上缴国库,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针对“合同签订及履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法人代表授权签署合同的情形。严格合同的签署和管理,设立合同管理岗,对合同签订、执行、验收、备案、纠纷处理、续签管理等进行专人专责。收回超范围支付的维修费,并上缴国库。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对超出履行期限的合同事项,进行重新招标购买,对物业管理等事项的招标文件和合同内容加强审核,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的参与把关。三是更换法律顾问单位。新签订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加强合同业务的审核把关,提高了合同审查要求。

  5.针对“公共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启动资产管理制度的修订更新工作,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小额家具、低值易耗品等资产全面纳入资产管理的范围,扎好制度的口子,规范管理。巡察反馈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已录入。二是设立不相容岗位。设立资产管理岗,专门负责各类资产的出入库和领用登记管理工作,建立详细、连续、完整的资产领用情况记录。对达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标准的资产,及时进行入账管理;未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各类资产,均实行登记管理、分类管理。三是全面进行清查盘点。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我校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小额家具、低值易耗品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建账建库、设立流程等。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把落实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上级文件精神等紧密结合,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党校发展与特区建设相结合,把校党支部建成坚强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要把落实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各项要求相结合,把落实整改与《广东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相结合,与双区驱动“3+3”战略示范工程工作相结合,与加快推动党校发展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勤政廉洁、战斗有力、乐于奉献的党校教职工队伍,努力发挥好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等的作用,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三是要严格执行制度。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严把每一个风险防控点,制定和落实每一项具体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制度的学习理解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6074807;邮政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425号党校大厦1010室;电子邮箱:dxbgs@szns.gov.cn。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