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到4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财政局进行了巡察。6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直面存在问题,深入反思剖析,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落在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情况每周跟踪督办。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局党组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制定了《南山区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13个问题,确定了24项整改任务、52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涉及财政局有关问题的整改。

  1.关于“要会同教育局、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分门别类建立信誉好、品质优、价格公道的供应商库”的问题。

  一是通过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预选供应商制度,对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服务、货物和工程项目,若我区已经实施了预选供应商制度,原则上要求各单位按照预选供应商制度执行。7月12日,会同区住建局及区采购招标中心召开了政府采购工作例会,邀请区教育局、城管局、卫计局、民政局及8个街道办事处出席会议。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分门别类建立信誉好、品质优、价格公道的供应商库工作,征集各单位对建立预选供应商制度以及增加预选项目种类,对采购频次多的零星采购项目实施预选采购的意见建议。

  二是已起草《南山区财政资金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试行)》和《南山区政府采购预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将工程类及政府采购类的预选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从制度层面对预选供应商建库范围、建库程序、日常使用规则、履约评价、日常监管及淘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相关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预选供应商建库意见和建议,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明确在三个月内建立预选供应商制度。9月底前已经完成了区消安办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区民政局拥军物资、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分析研究服务以及教育系统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等4个预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另有区数字政务局“无线南山”、区金融办“P2P”监管服务、南山区保安服务预选采购等项目正在前期准备。

  三是年底前完成我区现有预选库清理,对即将到期的预选库按最新要求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2.关于“做好国资委党建问题整改,配强党建专职干部”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党委成立各项准备工作,筹备组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南山区属国有企业党员大会的请示》《成立区属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南山区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委员建议人选的请示》等文件,同时接收了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相关资料。二是下发《关于落实区属国有企业章程增加党建内容的通知》,督导各级企业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列入企业章程。三是及时转发、传达上级党建工作要求系列文件到各区属国企党组织,包括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理论学习宣传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党员教育项目化管理的通知》《关于转发<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7个文件。四是加强各企业党建队伍建设;开展区属国企党委失联党员清理工作,当前区属国企失联党员在册共计139人,找回10人,实际失联党员128人。五是出具股东决议,通过财务总监交叉任职调整科汇通等6家区直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人员,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构建董事会、监事会架构,要求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工商登记变更在10月底前完成。六是加强区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制度建设。起草区属国企党委管理制度、党总支管理制度以及党支部管理制度,已制定区属国企党委2018年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七是督促完善区属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二)党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3.关于“党组自身建设缺失。局党组班子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无专题学习活动,缺乏党的理论武装”的问题。

  一是制定支部第三季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以及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内容作为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11篇理论文章,以及6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组专题集中学习。已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组工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三是组织党组成员和党小组组长到蛇口税务局等党建工作开展成效好的单位学习取经,还通过人民日报、蛇口消息报以及智慧党建等学习平台,吸收借鉴党建工作“他山之石”。党组成员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4.关于“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厘清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工作谋划思路不清,存在以行政机构名义代替党组印发党建工作计划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对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研究完善;规范文号使用,新建党组文件文号,将《2018年南山区财政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等3个文件重新印发;召开支部大会专题组织学习党的基层组织相关知识内容;局党支部还制定了“支部三年党建行动计划”。二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党小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并将“三会一课”制度以及相关职责张贴在会议室醒目墙面位置。

  5.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强,误解‘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内涵,提出并安排‘两学一做’活动”的问题。

  虽然区财政局2016年初自选动作“两学一做”印发于中央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之前,但没有及时在正式部署“两学一做”活动之后对原党建工作计划进行修订。目前,已将2016年初制定的党建计划“自选动作”重新修订,对办文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文稿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6.关于“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记录不严谨、不规范、不全面,没有详细记录各班子成员的发言、表态和决策意见,只记录会议审议结果,不能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的情况”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以及会议议事制度;“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坚持末位表态。二是建立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资料,议题材料专门保存;明确会议记录负责人,认真、详细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及表态意见。

  7.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不掌握干部队伍思想状况,班子成员间、领导与干部间缺乏思想交流,党组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的问题。

  加强思想交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此外,把增强号召力和凝聚力作为一项工程来抓,列入“支部三年党建行动计划”,制定了诸如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健全完善党组织生活形式、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等9项具体措施。

  8.关于“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未专题研究部署,没有认真落实;没有组织深入学习省委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批示精神”的问题。

  一是明确对专题教育要以专题党组会的形式进行研究部署。7月9日组织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再次专题学习省委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广东批示精神,以及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征程中干在实处、勇当尖兵的行动方案。二是组织深入学习。7月20日,召开全局学习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定》等文件精神。

  9.关于“局机关党支部近三年没有发展一名党员”的问题。

  一是加大党员培养发展力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着力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支部委员会已专题听取我局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同意将1名业务骨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二是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协商、共建,向对口联系的民建南山总支通报我区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并介绍财政国资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我局工作的宝贵意见建议。

  10.关于“巡察期间,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党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测试,平均分为67分,最低分仅为42分”的问题。

  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及党的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收集梳理下发全体党员,灵活运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个人自学、智慧党建平台等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8月15日,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验收第一期测试,平均分93.58分,给平均成绩第一的党小组颁发流动红旗,给成绩优秀的党员颁发证书等以资鼓励,在支部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11.关于“攻坚克难勇气不足。面对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工作状况,强调客观因素多,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杨汉军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每个党员办公桌设置一块党员先锋岗工作牌,通过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面对“人少事多”的困境,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解决部分人手不足问题,开展相关辅助工作。

  12.关于“区属国企发展迅速,国有资产体量大,政府采购需求高,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任务繁重,现行工作标准与形势任务发展不相适应,工作疲于应付,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的问题。

  区财政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探索科组扁平化管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培养干部职工成为“多面手”。7月19日,区编办的同志来我局开展调研工作,充分了解我局现有的编制与岗位设置相关情况;7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推进规范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7月27日,组织开展专题保密教育、信息安全培训以及办文规范化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主动作为、规范作为的意识和能力。

  (三)党建工作薄弱,国企党建亟待加强。

  13.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近三年来,局党组、机关党支部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存在党务和业务工作在党组会、班子会、支委会上穿插部署现象”的问题。

  一是严格区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并将局党组议事制度、局议事制度分发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再次学习,相互加强提醒。

  14.关于“局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多数会议只记会议议程,无具体会议内容;有的会议未注明记录人,无到会党员签名,没有统计到会党员人数、缺席人数及缺席原因”的问题。

  一是通过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的记录工作,明确会议记录内容相关要求,注明缺席人员及原因。二是做好支部大会党员签名签到和智慧党建APP签到方式并行,避免因系统软件故障导致签到记录缺失的情况发生,并及时整理、保存相关纸质签名签到表,以供备查。

  15.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健全。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坚持不好,经常受业务工作排挤,更多的满足于‘规定动作’,内容空洞单一,缺乏创新性。党课大多以读报纸、学文件为主,与实际工作联系少”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召开支部大会12次,组织召开支委会9次,组织党小组学习32次。7月6日,邀请肖辉副区长为区财政局全体党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南山实践”主题辅导培训党课。二是创新党建活动组织形式,例如,3月30日,组织支部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家谈活动;6月份,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接受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并开展党建工作大家谈活动;局党支部第三党小组还创新开展讨论式学习,自学学习材料后组织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和讨论,新的学习模式受到党员干部欢迎。

  16.关于“局党支部工作无年度计划、年终总结,支部党员大会没有听取、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审查和监督不够。如:2015年有未按要求交纳党费的现象,2017年未按要求组织机关党员进社区服务”的问题。

  虽然今年3月8日,支部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干部作2017年党支部工作报告,针对存在问题与全体党员干部展开讨论,但未在支部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局党建工作总结。为此我局党支部立即重新修订完善支部工作计划、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并印发给局各党小组,明确责任清单。在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方面,今年以来,均及时足额收缴每个月的党费,未发生迟缴情况。我局不仅将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列入党建工作计划,每年坚持组织部分党员配合挂点社区开展相关工作,还与挂点的北头社区联系,将根据社区下半年工作安排,组织开展集中式的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等活动。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17.关于“谈话提醒工作未落实,班子成员对‘谈心谈话’与‘谈话提醒’的内涵理解不清,工作混为一谈,没有正确认识‘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是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谈话提醒工作未落实,《谈话提醒工作手册》记录空白”的问题。

  局班子会已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好谈话提醒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今年以来,局班子成员共开展提醒谈话44人次。

  18.关于“财务管理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文书档案及会计档案的存档工作。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财务票据、凭证以及会计凭证的存档和管理程序,健全文书档案管理机制。二是各科组完成了自查整改工作,自查归档材料;对全区历史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并规范领销手续,对存在问题立即改正。成立票据整改组和账务整改组,对票据管理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清理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区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防控财政业务风险点、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行为,7月24日下午组织业务骨干前往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展调研学习。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问责制度、岗位职责,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组对财政票据领购申请等业务审批流程参照内控制度进行完善梳理,做到定岗定人定职责。

  19.关于“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考勤管理制度、调休制度,7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南山区财政局(国资委)干部职工内部问责暂行办法(试行)》《南山区财政局机关及国库支付中心考勤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纪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已完成6、7、8月份干部职工考勤记录的统计、材料归档工作,并及时公示,对考勤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组织专门力量不定期抽查考勤及干部职工在岗在位情况。

  20.关于“对干部队伍关怀激励不够”的问题。

  局班子成员坚持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例如,近期有干部职工及家属患病住院,局班子成员及时与他们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生活困难并与工会人员一同前往医院探病慰问;班子成员与分管科组同志谈心谈话,了解工作上的瓶颈和思想动态,努力为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21.关于“对退休人员关心不够,政策解释和执行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老干活动,加强对退休干部的关心慰问工作。组织退休老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如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邀请他们参加党建工作大家谈活动,并充分重视其提出的意见建议。近期还专门与部分对政策理解有疑惑的老干部进行了多次政策解释,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二是做好住院退休干部的看望及慰问工作。

  (五)财政监管工作不实,存在不作为倾向方面整改。

  22.关于“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落后”的问题。

  一是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要求预算单位每周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支出工作,加快预算执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区领导抓支出进度常态化机制。将财政支出进度工作列为每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头号议题,专题听取预算执行排名靠后和剩余支出任务重的预算单位的整改工作汇报。三是8月以来,区财政局每周向区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需提请区领导协调督办的事项,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分组带队调研督促支出落后单位。四是每月通报预算执行情况,下达支出任务,并从7月份起单独对规模1000万以上且未达时序进度的项目进行梳理,逐一通报、强化督导。五是强化督促问责。联合区绩效办、区督查室开展专题督办工作,跟踪督查支出落后单位。六是提前编实编细2019年预算草案,与发改部门研究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规模与财政资金安排问题,争取有效改变基建支出落后问题。通过整改,按市财政委支出进度考核排名,8月份,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全市排名第二,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全市排名第一。

  23.关于“对资产管理底数不清”的问题。

  一是梳理整合各预算单位现有资产管理系统,按照全市“智慧财政”部署要求,在年底前完成财政端资产管理监管系统的建立。已与市财委“智慧财政”资产管理模块的承建运维公司进行深入沟通,拟定我区资产监管系统软硬件配置方案;已完成与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财务核算系统中相关记账与资产模块的共享,进一步强化了对单位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二是落实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与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联合发文要求各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清理与盘点工作,并与会计核算中心组成工作小组,对单位自查上报结果开展抽查盘点,目前已完成对区机关事务局、南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及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等数十家单位的现场抽查。三是发文督促物业办开展全区物业大清查,督促发改局要求各建设单位完善基建项目管理、规范核算手续。另外,梳理整理上级及我区现有的资产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文件加强资产管理,尤其是资产入账管理,出租、出借资产管理及物业资产归口管理等。

  24.关于“政府采购监督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履约验收监督管理力度。会同区采购招标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健全全区履约验收制度,制定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督促各单位履行采购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流程、制定标准化表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规范合同备案、验收登记、档案管理、报账支付等工作,将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加大履约抽查力度,提高项目抽查率,对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列为必查内容;对验收不合格、资料不齐全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并不予办理支付,对逾期不整改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涉及违法违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目前,已出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

  二是增加招标代理机构家数,并加强监督管理。7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制度,参照市级做法允许各采购单位自主委托代理机构。市财政委已于8月1日起正式上线代理机构招标管理系统,我局已与市财政委联系,咨询了该系统的管理方式、遇到的问题等,目前正在筹备我区系统建设工作。同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对代理机构定期检查。

  三是严厉打击政府采购领域潜规则问题。推进我区采购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对违法违纪专家和供应商的线索收集,全力配合区住建局、南山交通运输局及区城管局重点打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渣土倾倒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对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涉及违纪和违反其他法律的情况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区财政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局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的严格监督下,切实将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不折不扣地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财政管理和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为我区打造“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南山样板提供过硬的财政队伍和充实、及时、可靠的财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财政局反映。联系方式:26668878,邮政信箱: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002室,电子邮箱: czj@szn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