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八届南山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10月中旬,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相关分管区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区长黄湘岳同志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履职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未充分结合工作实践以行促学、知行合一。有的党组织对重点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差、有偏差,在研究把握新时代工作规律,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履职能力方面仍待加强。有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社区党委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民生微实事项目开展不扎实、管理不规范。部分国企党组织资金项目投资和管理有短板,谋划不够主动、审核不够严谨。

  反馈要求,要坚持严的基调,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整改,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严的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用数据说话、用进度说话、用结果说话,确保所有问题及时清仓见底。要坚持严的氛围,决不允许在巡察整改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决不允许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魄力和决心祛除“顽瘴痼疾”,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到位。

  巡察期间收到的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