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八届南山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3月7-8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5组以及区委第1、第2、第3巡察组分别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相关分管区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了深圳市委常委、前海管理局局长、南山区委书记曾湃同志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推动“双区”建设、“双改”示范上取得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偏差、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推进等问题上“打折扣”“慢半拍”;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不够有力,对外包服务购买管理、股份公司集体“三资”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有待加强;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基层“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队伍管理和监督不严格,干部能力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反馈要求,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深刻理解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抓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强化举措抓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个节点抓进度,逐项任务抓落实。要标本兼治抓整改,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显性问题和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真正从根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巡察期间收到的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