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吴浩
留言日期:
2021-02-02
主题:
请问居住登记因搬家断了3天,是否影响居住证办理?
内容:
本人于2020年3月27日登记入住,后因搬家系统显示搬离登记为2021年1月17日。在2021年1月19日系统显示重新入住登记。因居住证的办理条件为连续12个月。请问此间因搬家造成的居住登记中断是否影响居住证的办理?望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2-02
答复时间:
2021-02-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视为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根据您自述的居住登记时间,判断其不满足连续居住十二个月,因居住证受理系统为数据自动比对,居住登记中断将导致系统无法比对成功。建议申请人去住所辖区街道办或工作站核实具体居住登记信息情况。如有其他户政业务问题,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统一户政咨询热线:0755-84465000。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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