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江女士
留言日期:
2022-09-28
主题:
对南山大道地铁夜间施工噪音依法处罚
内容:
南山大道地铁施工3年,住在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经常深夜和凌晨施工,噪音巨大,9月28日凌晨时分,再度发现施工,吵得无法入睡,如有需要可提供录像。根据《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三万元罚款;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罚款;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依法处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9-28
答复时间:
2022-09-30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市民投诉进行调查,被投诉对象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二工区(南头古城站)工程,位于南山区南山大道(南山大道至南头街路段),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使用挖掘机、混凝土搅拌车等设备。该项目已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方案,采用道路硬化、使用低频搅动棒低噪声设备、加装泵车降噪棚等措施。经查询,2022年9月以来该项目因部分混凝土浇筑不可中断施工工艺要求,向我局申请了深圳市南山区建筑施工中午或夜间作业证明,共5次9个时段,申请均提交了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意见书”作为符合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佐证。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9月30日约谈该项目施工方负责人要求其:1.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时间(7时—12时及14时—23时)进行作业;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段,噪声大的施工工艺尽量在白天完成,防止噪声扰民。此外,我局工作人员于9月28日02时25分赴该工地检查,现场未发现超时施工违法行为。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我局投诉热线26560940进行投诉,感谢您对南山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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