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明珠
留言日期:
2021-10-08
主题:
深业沙河集团违规旧改,世纪山谷一期回迁安置房被转做他用
内容:
深业沙河集团违规旧改,世纪山谷一期回迁安置房被转做他用: 一、深业沙河集团违反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1、 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项目,作为一个项目整体申报和规划,分期开发。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43条规定:对于分期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用于回迁安置业主的建筑。沙河集团违反该规定,将明珠花园安置到二期甚至更晚,强行剥离明珠花园享有的优先安置权。 2、 沙河集团违反《深圳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入首期建设的,相关区政府应约谈开发建设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在上级主管部门多次介入后,仍未限期改造和启动建设,目前仍是“无限期”拖延状态。 二、修改明珠花园一期回迁安置,未履行告知义务,以达到侵占明珠花园的合法利益,并激起巨大民愤。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0-08
答复时间:
2021-10-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深业沙河集团违规旧改,世纪山谷一期回迁安置房被转作他用》信息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流程

2012年4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市规划国土委)在其政府网站公告:经市政府批准,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

2014年10月17日,原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在单位现场、改造现场以及原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对《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公示。2015年2月,原市规划国土委核发专项规划批复。

2015年7月10日,原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单位现场以及项目改造现场对《南山区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专项规划修改(草案)》进行公示。2015年11月,原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核发该项目规划修改批复,针对规划学校用地的分期实施方案进行修改。

2016年6月14日,原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单位现场以及项目改造现场对《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进行公示。2016年6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规划修改批复,针对一期01-01和02-01地块分项指标等内容进行修改。

2015年2月、2015年11月、2016年6月的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相关规划批复,属于一个整体。根据规划批复,该更新单元分两期实施。我局有关该城市更新单元的后续审批手续,是在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予以落实。该更新单元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名称为:深业世纪山谷花园)于2016年6月经我局确认深业沙河世纪山谷(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与我局签订了更新单元一期项目的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于2019年11月与我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别于2020年4月、6月取得更新单元一期项目的子项(深业世纪山谷花园一期、二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更新单元二期项目目前已启动搬迁谈判签约工作(经核,明珠花园位于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二期项目范围内)。

二、关于规划相关情况

2014年10月17日《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第六项:版本声明中载明“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2015年7月10日《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南山区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专项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和2016年6月14日《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沙河街道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第六项:版本声明中也均载明“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方案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具体成果应以公告的专项规划批复以及后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为准。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三条,规模较大的城市更新项目可以分期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分期实施的时序、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由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分期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用于回迁安置业主的建筑。

(一)关于公共配套落实问题。根据专项规划批复文件,该更新单元分两期实施。一期拆除用地面积65010.1平方米(含10211.7平方米占地的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期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移交用地面积22865.4平方米,土地移交率约35%。此外,一期配建保障性住房14700平方米,落实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邮政所、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休息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等公共配套设施。

二期拆除用地面积34361.2平方米(含2017.3平方米占地的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期用地及部分道路、绿地),移交用地面积9623.8平方米,土地移交率约28%。此外,二期落实18班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警务室、文化活动室、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设施。

该项目更新单元规划分期方案已在一期落实了大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二)关于幼儿园建设问题。经核,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于2015年2月已获得专项规划批复。专项规划批复中明确,二期完成二期拆除范围内用地的拆除责任,并落实18班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2019年1月开始,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提出明确的要求。目前,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项目按照专项规划落实,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同时,我局已督促项目申报主体加快推进二期实施工作,后续,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整体的实施建设。

(三)关于二期回迁问题。根据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一期完成一期拆除范围内用地的拆除责任,二期完成二期拆除范围内用地的拆除责任。经核,一期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已与该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一期业主将在一期回迁安置;明珠花园位于二期项目范围内,相关物业目前仍由各业主持有使用。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批复中会明确各项建设指标(包括分期指标),但不会确定回迁物业指标及建设位置。回迁物业指标和位置,是根据每个项目(分期实施的,每一期为一个整体)中搬迁人(实施主体)与被搬迁人(业主)协商一致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等民事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来确定。原则上每期项目具体回迁物业面积、位置需根据该期业主在项目实施中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等民事协议来确定。

有关二期项目的推进,我局协调沙河街道办等部门,多次为业主代表和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搭建平台,组织双方进行座谈。根据协调会精神,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已拟定二期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于2020年11月10日向二期业主代表通报,于2020年11月11日向二期业主正式发布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协议,并启动二期的搬迁谈判签约工作。深业世纪山谷城市更新单元属于市场运作模式,相关搬迁补偿工作,由搬迁人与被搬迁人遵循平等、公平原则,协商一致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我局将依法依规督促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二期项目的搬迁补偿工作,推动项目实施。

专此回复。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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