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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随迁入户准迁证的通知
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在南山公安分局各辖区派出所递交随迁入户申请已大部分批复,现已根据申请表上所留联系电话,以短信方式通知完毕。请以上时间段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持随迁申请回执、双方身份证、申请夫妻投靠随迁入户的需要持结婚证(两本)及准迁证工本费4元,到南山公安分局户证大厅窗口领取准迁证。
地点:南山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深南大道与南山大道十字路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
201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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