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随迁入户准迁证的通知
2009年5月至6月在南山公安分局各辖区派出所递交随迁入户申请已大部分批复,现已根据申请表上所留联系电话,以短信方式通知完毕。请以上时间段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持随迁申请回执、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在受理区银行收费窗口缴纳准迁证工本费4元后,到南山公安分局户证大厅窗口领取准迁证。
地点:南山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深南大道与南山大道十字路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
2010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