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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境外人员办证相片采集质量,广东省公安厅决定,自2008年3月10日开始,全省境外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照片正式纳入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广东省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境外人员(含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在提交申请表时,必须同时提交经“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照片检测回执。检测合格的数码照片由检测平台自动实时交换到省公安厅,再由出入境受理部门通过读取检测回执上的条码自动录入数码照片。 二、目前我市各照相馆均已启用“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平台”,申请人照相后,可向照相馆工作人员索取照片检测回执。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200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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