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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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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正式启用IC卡自助申请赴港澳签注业务 由于深圳目前赴港澳人数持续上升,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决定将从10月24日起实施赴港澳签注自助服务重大改革,对于港澳个人旅游、探亲、商务签注者,申请人只需使用一张IC卡便可自助完成所有签注,整个过程仅需30秒。 对于赴港澳人员在申领一张IC卡后,凭IC卡可在深圳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探亲、商务签注。 该套“出入境证件自助申请系统”能实现在一台机器上自助受理、自助收费、自助收证、自动找赎和自选快递等功能,减少了此前人工受理申请的办证取号、交表、交费等多个环节。 目前,办理该出入境IC卡的对象分为三类人员: 一是为探望在港澳定居的夫(妻)、父母或子女者,该卡一次核准,一办2年;申请人每次均可办理三个月多次往返签注。 二是为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证件的市政府公布的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和“信得过”企业的员工,也是一次核准,一办2年;申请人每次均可办理1年多次往返港澳签注。 三是为办理个人赴港澳旅游再次申请的申请人,同样一次核准,一办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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