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5来源:南山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我区已符合省级评估规定的资格审核要求,拟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认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到南山区教育局。
联系人:周泓伶
电 话:26480010
邮箱地址:jyj-ddb@szns.gov.cn
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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